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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做了一件蠢事
去SEVEN拿書
很自然地
一進去就報上我的名字 說要拿書
看他低下頭努力的找
又去倉庫找
一時間我想:該不會已經被退回去了吧×_×
拿起手機、看日期--OK阿 才21號..明天才到期阿
又確認一次"是陳玲如沒錯喔?"
很用力的點點頭
看著店員努力一件一件尋找時
........我猛然想起!!
這 次。。
我是用我弟的名字買的..!!!
哇~~~
趕快跟人家賠罪...
超尷尬的
他也一臉尷尬
....
唉唉 我的腦子今天沒帶出門
對方還是個帥哥說
OHHH....
真的是太豬頭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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